我校民盟成员曾鸣执笔的提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5-24浏览次数:1

《关于发展信用保险,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议》被全国政协立案

        日前,我校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民盟上海市委经济委员会委员、浦东新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曾鸣执笔的提案《关于发展信用保险,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议》作为民盟上海市委集体提案,被全国政协立案。

 
        附件:
        《关于发展信用保险,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议》
        党的“十七大”提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作为财产保险三大部分之一的信用保险,其发展将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发挥应有作用。信用保险的发展可以降低企业信用风险、降低信用市场交易成本、提高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促进信用体系的建议和完善,也有利于保险业的自身发展等。
        目前我国信用保险业务主要为出口信用保险及消费信贷保险,在出口信用保险领域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整体发展水平低、险种单一和企业对出口信用保险重视不够、业务规模与出口规模不对称等,据统计,近几年全球国际贸易中有12%是由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日本、法国、德国则分别达到39%、21%和13%,而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仅占出口总额的1%左右;二是国家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支持不够,造成出口信用保险费率偏高,费率的厘定不合理,限制了出口信用保险及出口贸易的发展;三是由于出口贸易缺乏企业资信调查系统,造成出口企业对客户信息了解不够,在没有出口信用保险配合的情况下,产生大量的故意欺诈行为;最后是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
        在消费信贷保险领域,尤其是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市场的发展也存在不完善之处,一是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住房抵押贷款和房地产保险的良性运转机制,住房制度改革滞后,缺乏有效的金融工具以启动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消费需求;二是保险机构没有在信贷市场上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缺乏有效的防范机制;三是住房抵押贷款条件苛刻,交易成本高,贷款期限短,不能有效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四是与成熟的房地产市场国家相比,与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相配套的房地产保险品种较少,房屋产权保险、抵押保险和委托保险等险种市场,目前还是空白。为此建议:
        一、营造有利于信用保险发展的环境。首先,倡导信用文化,强化社会信用意识,通过各种宣传、教育以及正反面典型的示范,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理念,使讲信用成为最基本的社会道德规范;其次,借鉴发达国家在立法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出台并完善有关信用管理和信用保险的法律法规,对权利人的利益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对违约失信者或其高层管理人员追究责任,并严格执法,打击违约失信行为,提高违约失信行为的成本;第三,发展信用信息征集和信用等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服务,以降低使用信息的成本,也为企业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提供便利。
        二、同步发展政策性与商业性保险。国家成立相应的政策性保险机构,以财政资金作后盾,进行市场化运作管理。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可在不同领域内分工协作,同步发展,政策性保险机构负责经营出口信用保险、财务风险保险等高风险业务,此外,为一些特定对象提供特殊政策性保险,商业性保险机构则经营其他如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工程履约保证保险等业务。有关保险机构应根据社会需求和特定的信用环境,不断改进现有险种,推出新产品,满足不同层次的社会群体对信用保险的需求。
        三、完善风险控制机制。首先,建立风险评价机制,根据企业的技术、人事、财务、市场等基本情况和个人的年龄、职业、收入、居住和信用历史等情况分别建立系统化、标准化的企业和个人信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在利用信用服务中介机构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为是否接受承保或确定、调整赔偿限额提供决策依据;其次,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保险人须对信用保险业务流程进行认真设计,并完善核保、核赔流程,在坚持分级授权经营的基础上,严格资信审查,规范操作手续,改进内部激励约束机制;第三,强化损失追偿机制,建立追偿队伍或者委托专业追账中介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在权利人的积极配合下,及时向违约失信的义务人进行追偿,以弥补代偿损失,降低信用保险的经营成本。
 

 

曾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