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房地产价格飞速上涨,而多种调控措施见效不大。最近,物业税和保有税等提法已经见诸于各种报道。然而,增加税收的方法未必能够抑制房价的高速上涨,税收的基础也尚不完备。例如,保有税的提法至少有以下两方面值得商榷:
一、 任何税收都将增加总的成本,在因需求强烈、土地有限而导致供不应求的局面不可能根本改变的前提下,这些成本最后都会转嫁到租房者和二手房购买者身上,从而将使租金和房价更高,进一步提高商务成本和劳动力成本,不利于地方的经济发展;
二、 由于房子本身并不值钱,值钱是房子底下的土地,而如果只对房子的建筑成本收税,所收会很少,如果对昂贵的土地收税,则不但土地是国家的,而且土地的各种税收早已付清,再对其收税就有重复收税的嫌疑,难以使人信服,因此,实际上也未必收得上来,不但有损政府的威信,甚至可能会造成冲突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另外,购成房价中的很大一部分是政府的各种税费,对这些税费再收税,则更无任何理由。
当然,如果只对政策宣布后出让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子收物业税或保有税,则土地出让金必然大幅降低,收税实际上也只是分期收取尚未付清的土地出让金,理由充足,不会有任何政治风险。但这种方法只能改变政府的收税方法,并不能抑制投机,也难以对房地产进行有效的调控,甚至可能会因为老房子(即在政策宣布前出让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子)不用交税而使其奇货可居、价格变得更高。
事实上,对房地产调控可以采用税收以外的其他方法。例如,只要在过户时,要求买方提供在本地一定年限的纳税记录或社保记录,就可以有效地防止诸如温州炒房团之类的异地投机购房,从而可以有效地减轻房价的高涨压力。
上述方法可以在年限方面对房价进行调控:若效果不明显,可以延长年限;若效果过于强烈从而有可能造成崩盘,则可以缩短年限甚至暂停该要求。这样,既可以防止房价涨得过猛;又可防止房价大幅下跌。对于一线、二线、三线城市还可区别对待以防止一刀切。
当然,采用这种方法,只能控制异地投资和投机,并不能控制本地的投机。因此,对于资金过于充裕的地方(例如温州),有可能反而会因本地资金没有出路而使本地房价变得更高。不过,即使将这些资金锁定在本地的房地产而造成这些地方的房价高企,由于资金充裕,一般也不会造成这些地方的房地产崩盘,但却可防止这些资金变成热线而对其他地方造成冲击,大大减轻全国范围房地产崩盘可能性。事实上,还可采用进一步提高这些地方的购房首付比例等方法以消化这些资金并进一步减少风险。另外,还可以引导这些地方的资金往其他市场(例如,国外的房地产市场,大宗商品的现、期货交易等)流动以防止这些地方的房价过高。